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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军:坚持“常提醒”才能不“触电”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兰陵县芦柞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盛某私车公养违反四风问题,兰陵县纪委给予盛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蒙阴县旧寨乡原莲汪崖村村委会原主任张某某伪造资料骗取扶贫专项资金问题,蒙阴县纪委监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3月19日,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纪委书记周士峰周一点名大会上,通报了《沂蒙晚报》14日刊登的临沂市多名党员干部,收受礼品、私车公养、违反工作纪律、骗取国家扶贫资金等违纪公开曝光的案例。这是郯城县马头镇纪委长期以来坚持采取微信平台、会议违纪曝光案例、廉政谈话等方式进行的“常提醒”,主动教育乡村党员干部,警醒大家不“触电”。
 
  “常提醒”就是使唤起忘掉的事或很难再想起的事,有时是通过告诫的方法引起的;从旁指点,引起注意。郯城县马头镇纪委长期坚持遵循“常提醒”不“触电”的宗旨,较好地避免了“小隐患”演变成“大问题”。现如今,上级对“三农”政策给予倾斜,并加大了资金的扶持力度,乡村干部手中都有自己掌握的权利,如不坚持“常提醒”就很容易犯错误。特别是在不良社会风气和恶劣环境的影响下,稍有不慎权力就会被利益左右导致误入歧途。在这个时候人们又往往难以自己看到自己的缺点错误,如果没有人坚持“常提醒”,他们便会自以为是,不能自拔,沿着错误的方向越滑越远,直至跌入万丈深渊。
 
  为了把违纪苗头消灭在“萌芽”第一线,牢固树立纪在法前、纪比法严意识,时时处处牢记党的纪律,郯城县马头镇纪委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聚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敢于较真碰硬,严肃查处一批违纪问题,较好地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利益。目前,农村农民建房审批、征地拆迁、小麦直补、农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收缴、精准扶贫、项目建设等领域都是容易发生问题的风险点,郯城县马头镇纪委高度重视,分别采取微信平台、召开会议曝光违纪案例、廉政谈话等形式进行“常提醒”, 及时签订了廉洁责任书,加大问责工作力度,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通过“常提醒”不“触电”的做法,不仅有效地提高了乡村党员干部守住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的主动意识和行动自觉,而且使他们内心警觉、知耻知止,时刻绷紧廉洁这根弦。同时,对分管领导干部履行好“一岗双责”,承担起“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的监督监管责任。并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对于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敢抓敢管、真抓真管,早防范、早提醒、早警示。对于触犯法纪、违反制度的人和事,敢于纠正、严格惩戒, 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真正让“高压线”通上“高压电”,切实有效地遏制侵害群众的不正之风。(作者;山东省郯城县马头镇党委 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