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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胜军:“好家风”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随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员教育必须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党员干部除了要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以外,还应当把“党员好家风”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有道是:看家风正不正,便知家门幸不幸,“上梁不正下梁歪”,说的就是这个道理。
 
  好家风、好家规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的家风教育不仅是维系家庭和谐的首要保证,更是有效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要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不论时代发生多大变化,不论生活格局发生多大变化,我们都要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尤其是领导干部好家风的培训显得更为重要,“要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孔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英国哲学家、文学家培根也说过:“习惯真是一种顽强而巨大的力量,它可以主宰人的一生,因此,人从幼年起就应该通过教育培养一种良好的习惯。”作为一名党员,不但要以良好的家风、家规来约束自身的行为,而且要以良好的家风家规来管理自己的家庭、教育自己的子女、规劝自己的亲友,时刻不要忘记,踏踏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在子女面前,首先要作好表率,当好模范,以自己公道正派的一言一行,在生活中陶冶他们,让好家风好家规内化为他们的精神追求,外化为他们的自觉行动,让他们在潜移默化中成长为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而不是因缺乏家庭教育、管教不严沦为不务正业、打架斗殴、危害社会的人。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每一个共产党员都是其家庭的组成部分,党员干部要学会把良好的家风家规作为自己的“立身之本”,时刻以良好家风为思想先导、以服务于民为行动自觉、以同步小康为奋斗目标,切实增强主业意识、主责意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传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让好家风、好家规、好家训一代接一代地闪耀着民族的光芒,形成“家风相连带民风、民风相融促社风”的良好社会氛围。正所谓:家风民之本,国泰百业兴。(作者:中共黄平县委组织部 吴胜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