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讯:(张琰)10月11日,山东菏泽东明县公安局经工作获悉,东明县渔沃办事处居民王某某已经被电信诈骗团伙锁定为诈骗对象,以涉案人涉嫌“洗钱罪”用上网查询《上海中级法院强制资产冻结执行书》的方式对其实施诈骗活动。接警后,肖鑫副局长当即调度刑警大队与派出所民警一边通过查询平台查找王某某及其家人联系方式,一边安排渔沃派出所值班人员赶往渔沃办事处其家中找到其父亲王某。经询问,王某某现在外打工,一时联系不到本人。民警联合受害人家属不断拨打王某某的手机号,经不懈的努力终于联系上了受害人并及时阻止了被诈骗,避免了损失。
该类案件频发,不仅给人民群众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也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尽管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法老套,公安机关也做了大量的预警宣传,但仍有群众上当受骗。请各派出所高度重视,持续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有效打防措施,坚决遏制该类案件在东明县蔓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