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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高青法院开通“绿色通道” 破解“救命钱”难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重症监护室内监护仪灯光闪烁,患者深度昏迷,生命悬于一线;账户内存款却因一道“密码与身份核验”的金融关卡,成了看得见、摸不着的“死账”。近日,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开通司法“绿色通道”,高效审结一起申请宣告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指定监护人案件,以“加速度”成功破解横亘在救治路上的资金难题。
 
    “医生说治疗不能停,可钱取不出来,这可怎么办?”当事人在法院哭诉,言语间满是绝望与无助。
 
    原来,其亲属突发重病陷入深度昏迷,每日在ICU(重症加强护理病房)接受抢救,医疗开支巨大。家中全部积蓄均登记在患者名下,而银行卡密码仅患者一人知晓。家属与银行沟通,却因不符合“持卡人本人现场核验”的要求而困难重重。一边是亟待资金续命的危重病人,一边是严格严谨的金融规定,一道现实的“坚冰”横亘在救治通道上。
 
    按照常规程序,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案件往往需要启动司法鉴定,流程周期较长,通常需耗时数周甚至数月。然而,对于ICU里的患者而言,时间就是生命,每一秒的流逝都可能吞噬救治的希望。
 
    “人命关天,必须急事急办!”考虑到患者病情危重,承办法官在收案第一时间便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通过“院内+院外”双轨并行的方式,迅速核实案情。一方面,迅速告知当事人所需材料,快速调取住院病历、诊断证明,综合确认患者已丧失辨认及控制自身行为的能力;另一方面,高效运转各环节流程,在充分征询全体利害关系人意见、确保监护人选适格且无争议的前提下,简化外部鉴定等待环节,依据医学诊断与法律规定当庭作出认定。
 
    审判庭内,承办法官严格依照民事诉讼特别程序的规定,核对身份信息、询问申请人诉求、固定全部证据。庭审流程规范而紧凑,随着法槌落下,判决书迅速送达:宣告被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申请人担任监护人。
 
    一纸判决,不仅是法律文书的送达,更是生命通道的“通行证”。该案适用特别程序一审终审,监护人凭生效法律文书,依法获得代理权,从法律层面彻底打通了财产使用壁垒。家属拿到判决书后,即刻前往金融机构办理手续,顺利支取了账户资金,让“沉睡”的存款化作了延续生命的医药费。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高青法院将持续践行“如我在诉”司法理念,不断优化涉危困群众司法便民举措,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兼顾法理刚性与民生温度,以有速度、有温度的司法实践,用心用情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山东省高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