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阳谷县安乐镇开展新任人民调解员岗前培训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法院 > » 正文

山东烟台法院:立足主责主业 传播法治声音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闫泽林 宋玉蕾)今年全国两会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山东省烟台市两级法院立足司法审判主责主业,积极探索法治声音传播新路径,通过“案例培育、互动普法、全员共讲”三个维度,让司法好故事走近大众。

图片

烟台中院新媒体团队进行原创微电影拍摄。 闫泽林 摄

图片

龙口法院新嘉法庭法官开展“法润童心、护航成长”法治宣传活动。 宋玉蕾 摄

精品案例讲活法院故事

“483个日夜……每当望向那片海,每当想起那些期待的眼神,我们就知道:这一切,值得!”

2025年11月20日,在烟台大剧院举行的“法润齐鲁创作扶持计划”优秀作品巡演中,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两名干警声情并茂地讲述,深深打动了台下500多名来自社会各界的观众。

“案子难、时间紧、任务重,办案效果还能这么好,给法院点赞。”

“法院人,有担当。”

……

现场观众由衷的赞扬,让讲述人觉得这次讲述“值”。

这部名为《483天与864小时》的案例讲述作品,取材于东方海洋破产重整案。据了解,该案是山东省首个上市公司预重整转重整的成功案例。

烟台中院组织两级法院并邀请当地媒体共同创作,精心打造的这部作品,先后在全省政法机关、全省法院系统展演,法理与民情的同频共振赢得了观众的一致好评,实现了讲述办案故事、发挥案例价值、弘扬法治能量的良好效果。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如何真正将纸上的判决转化为打动人心的叙事?

近年来,烟台法院积极开展精品案例讲评、典型案例宣传、办案故事分享等活动,注重从办案一线“富矿”中挖掘重大、典型、新颖案件,通过法官讲述、案例推送、专栏宣传等场景化、多元化形式,把“判后”的典型案例搬到“台前”,还原办案过程、阐释法理逻辑,系统打造讲活法院故事的“靓丽名片”。目前,已举办各类精品案例讲评会10余场次,面向社会发布各类典型案例1200余个,让生硬的法条变成生动的故事,让专业的审判变成通俗的表达。

互动普法讲实法院故事

司法宣传不是目的,以法润心方成永久。

“小朋友们,这座像城堡一样的大楼是做什么的呢?”“故事里的小熊遇到麻烦,要去哪里寻求帮助呢?”

阳春三月,在龙口市某幼儿园内,一群萌娃围成一圈。在圆圈中心,龙口市人民法院新嘉人民法庭副庭长刘伟用充满童趣的法治动漫,为孩子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新春第一课”。

“幼儿好奇心强,法官充分考虑学龄前儿童的认知规律,用‘动漫普法’在孩子们心底种下法治与正义的种子,很赞!”该幼儿园一名老师表示。

这是烟台法院走出去互动普法的一个生动缩影。

不仅如此,春节前夕,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针对辖区春节期间跨境贸易活跃的特点,开展点单式送法入企活动,为企业提供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外贸法律风险等方面的现场解疑答惑。

临近春忙,福山区人民法院利用“田间讲堂”“凉亭宣讲”等形式送法下乡,有效解决辖区农户涉果业、涉种业法律储备少、维权意识不足等问题。

法院故事的源头在基层,根基在民生。烟台法院以互动普法增强法治互动,围绕辖区特定的司法需求清单,定向打造普法清单,法官走出去“各展所长、精准投送”,群众参与进来“各取所需、喜闻乐见”。烟台法院创新融合普法大集、直播路演、智能问答、打卡挑战等各种形式,靶向送法、以案说法690余场次,实现普法供给端与需求端的“效用最大化”,打通讲实法院故事的“最近一公里”,“面对面”把法院故事传播到千家万户。

全员全程讲好法院故事

“婚姻的真谛,在于包容而非争执,在于相守而非计较。望双方念及多年情分与子女成长,求大同存小异,共同守护家庭与孩子的未来……”2026年3月26日,海阳市人民法院法官于明翠刚办结一起离婚纠纷案,她在判决书中这样写道。

此前,这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一度剑拔弩张,执意要离婚。

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于明翠深知,看似一起常见的离婚纠纷,背后却牵动着3个家庭和一个未成年的孩子。

经耐心地沟通和分析案情,于明翠发现双方当事人有感情基础,只因家庭琐事,一时气愤拒不低头。于是,她借助人民法院案例库中的案例,前后多次调和。慢慢地,双方被于明翠的苦口婆心打动,表示愿意打开心结,共同找寻婚姻的相处之道。

“法官,您在判决书里说得太对了,一家人就是要‘求大同存小异’,我们以前为彼此考虑得太少,为孩子考虑得太少……”双方当事人紧紧握着于明翠的手说。

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个案件,让每一个案件的办理都成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本身就是讲好法院故事。

调解室里,人民调解员用每一次的“不厌其烦”,让每一次的握手言和成为有温度的法院故事。

审判庭外,法官用每一次的“释法答疑”,让每一份司法裁判成为有力量的法院故事。

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用每一次的“费尽口舌”,让每一个合法权益的兑现成为有厚蕴的法院故事……

从“个案”的精雕细琢,到“全域”的宣讲普及;从“少数人”的动情演绎,到“大家伙儿”的躬身践行;从“讲活”“讲深”的内容输出,到“讲实”“讲好”的有口皆碑,法院故事在由点及面、由内而外、由法院一域到社会整体的跨越中,实现了司法理念的“口口相传”和法治星火的“燎原之势”。

“讲好法院故事,根本是要触及灵魂、打动人心。2026年,我们组织开展全市法院‘争先进位创优年’活动,始终以人民群众感受作为法官办理案件的感受,把案子办好、把法理说好、把故事讲好,确保司法公正真有感、能实现、获好评。”烟台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胜良说。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