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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临淄法院化解再婚夫妻离婚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刚)近日,在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室内,当事人刘先生紧紧握住承办法官曹茂冰的手激动地说道:“谢谢曹法官,为我们及时化解了纠纷,也让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这起涉再婚家庭的离婚纠纷,在曹茂冰的耐心劝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协议,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据了解,原告韩女士与被告刘先生均为离异人士,二人相识后携手组建新家庭,刘先生带着与前妻生育的两个女儿刘甲、刘乙,韩女士带着与前夫生育的两个女儿赵甲、赵乙,六口之家最初相处和睦。但随着时间推移,孩子们之间的打闹争执逐渐成为夫妻矛盾的导火索,柴米油盐的琐碎日常、四个孩子的开销分配问题,让二人隔阂不断加深,韩女士最终向临淄区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曹茂冰研判案情发现,双方因生活琐事长期积累的矛盾较深,简单判决不准离婚并不利于纠纷实质化解,遂决定先行调解。调解初期双方各执一词:韩女士态度坚决要求离婚,称多年来家庭矛盾不断,自己始终难以融入新家庭;刘先生则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认为再婚组建家庭不易,且家中大女儿刘甲正面临升学考试,家庭矛盾已经导致其成绩大幅下滑,不愿让孩子承受家庭破碎的影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庭审中双方依旧互不相让,曹茂冰并未放弃调解努力,迅速调整工作思路,通过“背靠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轮劝解。他先对刘先生珍惜家庭、重视孩子成长的想法予以肯定,再耐心引导韩女士理性看待婚姻现状对所有孩子的影响,向双方释明长期争吵、家庭氛围压抑对孩子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远大于理性平和分开的影响。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被法官的良苦用心打动,自愿达成一致协议:韩女士与刘先生离婚,韩女士支付刘先生经济补偿金6000元,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家事审判既要守牢法律底线,更要传递司法温度。临淄区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诉”的工作理念,不局限于生硬套用法条走流程,而是主动站在当事人角度体察真实诉求,以“有解思维”做实定分止争工作,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供稿: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