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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东昌府区法院帮受伤致残员工追回赔偿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国栋)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劳动争议案件,既为受伤致残的公司员工追回全部赔偿款13万余元,又通过信用修复机制帮助涉案企业恢复经营活力,真正实现了维权护航“双赢”,生动诠释了司法为民、护航企业发展的责任担当。
 
    王某在聊城某公司就职,但公司并未给其缴纳社保。2021年9月,王某工作时不慎被钢管砸伤,导致受伤入院,出院后经鉴定为九级伤残。对此,聊城某公司以公司经营不善、资金周转困难为由,一直未给出补偿。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24年7月,王某诉至法院,历经一审、二审,最终法院判决聊城某公司向王某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3万余元。聊城某公司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王某遂于今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该案涉及伤残赔偿金,执行立案后,该院启动“绿色通道”,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第一时间冻结被执行人聊城某公司的银行账户,但发现并无存款。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企业注册地开展现场调查,发现聊城某公司有一些生产设备可供执行,但也了解到该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暂时陷入经营困境,并非恶意拖欠赔偿金。
 
    如果直接采取强制措施查封、扣押这些生产设备,会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履行还款义务的效率。鉴于此,为保障企业正常经营,该院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耐心劝说被执行人聊城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积极释法明理。最终,聊城某公司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错误行为和给申请执行人王某生活带来的巨大影响,当场履行5万元,剩余8万余元于4月份全部履行。至此,这起劳动争议案顺利执结,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事后,考虑到企业确已积极全面履行义务且经营状况逐步好转,为帮助企业“重新出发”,该院执行法官坚持“惩失信”与“促新生”并重,结案后第一时间对聊城某公司解除强制措施,并将其移除失信名单。
 
    今年以来,该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通过刚柔并济的执行举措,既守护群众“稳稳的幸福”,又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截至目前,该院执行过付款项已达2.1亿元,执行到位正在办理过付款1.89亿元,4亿元的资金正流入企业和家庭,有力地支持了企业纾困和家庭解忧,为东昌府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