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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城阳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丰)为进一步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连日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持续开展蓝色风暴“春雷”之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执行行动聚焦劳务合同、机动车交通事故、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涉民生案件,并邀请城阳区政协委员孙曙光、沙宽到场全程参与、见证执行。7天来,城阳法院共出动执行干警142人次,车辆45辆次,拘传被执行人61人,拘留16人,执结案件39件,执行到位金额107万余元;协助外地法院执行案件3件,扣押挖掘机1台、货车8辆,协助执行到位金额18万元。
 
    被执行人被拘传当天履行义务
 
    王某开车撞伤安某,城阳法院判决被告王某支付原告安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19000元,但王某一直拒不履行义务。无奈,安某对此案申请强制执行。期间,执行干警10余次与被执行人王某沟通,王某每次都痛快答应,但回头就“耍赖”,一直拖延履行义务。经查,王某在法院还有许多案件,本案要想顺利执结,必须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在摸清王某的行踪后,近日,执行干警来到王某家中,顺利将其拘传到法院。到法院后,王某一直坚称没钱,但在执行干警对其进行严肃的教育及训诫后,王某急忙联系亲戚凑钱。当天,被执行人王某将赔偿金支付完毕。
 
    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
 
    王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城阳法院调解,被告张某支付原告王某13500元。不料,调解协议生效后,张某未依约履行义务。法院立案执行后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无财产线索,经传唤,张某亦未到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与申请人王某联系,执行干警了解到张某在某造船厂务工,每日工作时间8时许会到该造船厂上班。近日,执行干警到达该造船厂发现,张某在该造船厂从事焊接等工作,如将其带走,势必影响该造船厂的正常生产经营。“案子要办,但企业也需正常经营。”执行法官当即决定现场办案,在该造船厂办公室对双方当事人开展调解工作,经过一番努力,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某当场支付1万元,当日下午支付余款3000元,案件顺利执结。
 
    下一步,城阳法院将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法,坚决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深入打造“接地气、有温度”的新时代人民法院,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难事办妥。(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