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真是太专业了!以前遇到问题,不知该怎么办。现在有了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工作人员解决问题很及时,服务态度也很好。”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社区居民李勇亮,为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竖起大拇指。4月23日,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司法局在光明路街道东盛社区开展第一期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暨送法进社区活动,为社区居民带来了一场法治“盛宴”。
今年以来,市中区司法局为助力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实事办理,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成效,充分调研收集广大群众所需所求,精心打造了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通过“流动超市”法律服务车进社区(村)、预约入户等方式,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精准式”法律服务,回应群众法律需求
“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司法所组织工作人员到各个社区调研走访,共记录收集群众的法律需求43件,并对收集的问题进行汇总梳理,便于为群众提供‘精准式’法律服务。”光明路司法所所长周志卿介绍。
枣庄市中区司法局致力于让公共法律服务真正惠及更多群众、更加贴合基层法律服务需求实际,打破传统公共法律服务模式禁锢,今年4月,在全区范围内推出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暨送法进社区(村)活动,通过公共法律服务车“精准式”上门服务,将各类优质的法律服务资源精准输送到群众家门口,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提质升级,切实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互动式”普法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枣庄市中区司法局结合基层群众期盼,遴选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志愿者等多方专业人才,组建一流法律服务团队。坚持以群众法律需求为导向,提供丰富多样的普法宣传内容,以群众“点单”、我们“接单”的“互动式”普法,为社区群众提供“一对一”的现场答疑解惑,用“拉家常”的方式将法言法语转化成常识常理,让社区群众既学习了法律知识,又解开了心中疑惑。普法工作者还向社区群众发放了普法“大礼包”,让群众在学法的过程中还能收获法味十足的“法治大礼包”。真正让普法实现了由单向灌输向按需互动的转变,使群众的法律需求和普法工作者的专业优势相结合,实现“普法”“学法”双向奔赴。
“我们把法律服务车开进社区广场,就是希望用‘接地气’的方式让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市中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代忠广说道。
“订单式”上门服务,解决群众法律难题
“法律援助上门服务政策真好,方便了像我这个年纪的老年人,让我们不用再自己奔波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年过七旬的张廷兰说道。
2025年4月21日,张廷兰在光明路司法所到东盛社区走访调研时了解到,市中区司法局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开辟了“绿色通道”,可以通过预约,在家中享受到法律援助律师及时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张廷兰抱着试一试的心态,预约申请了法律援助上门服务。
近年来,市中区司法局在11个镇(街)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困难群众在寻求法律援助时能就近就便。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群众,工作人员针对具体案情提出详尽可行的法律咨询意见,针对困难群众、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定期组织工作人员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和服务,积极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利民惠民。今年以来,共解答法律咨询170余次,累计开展上门服务15次。
“公共法律服务‘流动超市’在服务方式上,化被动为主动,打破传统窗口服务、坐堂办公的固有模式,将服务阵地从办公室搬到了社区(村)广场,变‘你进门’为‘我上门’,用我‘多跑腿’换你‘少跑路’,及时将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送进群众心坎里,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市中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主任张云娟介绍。(山东省枣庄市中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