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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源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孟强 赵妍)为进一步提升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质效,筑牢环境司法保护屏障,近日,山东沂源法院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座谈会,淄博中院民三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孙广学,沂源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国来,党组成员、副院长谢宜山,沂源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义红,检委会专职委员、一部主任冯传旺,东里检察室副主任、一级检察官沈元华、沂源县公安局直属大队教导员刘锡成,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代文学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徐嘎院长传达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扎实推进美丽沂源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并表示环境资源保护事业任重而道远,亟需生态环境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与公检法等司法部门深化协作,构建多元协调联动机制,凝聚起保护生态环境的强大合力。谢宜山副院长介绍了2024年以来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县法院环资案件承办人孟强介绍了环资案件受理范围,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自然资源局分别介绍了近年来涉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侦破情况、环资案件公诉和公益诉讼情况以及环资案件行政执法查处、处罚等情况。参会人员围绕下一步如何更好开展环资案件审判工作展开热烈讨论。
 
    孙广学庭长对沂源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环资审判工作提出要求和部署:一是要坚持协同治理、协同保护理念,推动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切实防范环境风险;二是要深入践行“3+1+N”审判机制,用法治筑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屏障;三是要关注环资审判新类型案件,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和推广,发挥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下一步,沂源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依托“3+1+N”审判机制,成立环境资源修复基金,建立环境资源案件复合处理机制,以行政处罚、民事调解、刑事追诉、公益保护等手段构建起一个主体融和、功能整合、信息共享、高效协作的一体化保护大格局,为全县环境资源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山东省沂源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