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胡尚博)为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近年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立足审判职能,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着力推动“三合一”环资审判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优化归口管理机制,把好“三合一”前端关口
该院研究制定《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改革工作方案》,成立全国首个黄河生态法庭,对符合黄河生态法庭审判范围的案件,实行速立、速调、速保全。采用“要素+行为”的识别方法,借助“人工+技术”的模式,对环境资源类案件实行归口管理,提升环资案件识别精准性。2024年以来,该院共精准识别并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82件。
立足审执业务职能,促进“三合一”过程融合
该院注重发挥环资审判“三合一”归口审理优势,组织开展涉耕地保护等专项审判活动,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的办理,推进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三合一”,促进裁判效果实质化融合。探索“3+1”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将专业化“环资执行团队”纳入审执全流程。2024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涉耕地案件124件,执行环境资源类案件29件。
完善府院联动机制,增强“三合一”效果落实
该院持续强化府院联动,与9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案情通报、矛盾化解等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司法办案有机衔接。推进个案日常协调常态化,强化与黄河河务局等部门配合,提高执行的专业性、精准性、有效性。2024年以来,该院与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办理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违建等环境资源案件15件,开展联合座谈、调研、执法等行动15次。
深化环境治理效能 ,扩展“三合一”运行成果
该院贯彻落实“恢复性司法”理念,与检察院、河务局共同开展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联合司法局等单位,将补植复绿、劳务代偿等责任承担和执行方式相结合,形成“补植复绿+社区矫正”模式。2024年以来,该院共判决损害赔偿金、生态修复费等费用1468637.6元,针对苫山古村落修复等情况发送司法建议4次,组织50名社区矫正人员参与补植工作,有效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