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2024年以来,山东省济宁市梁山法院持续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工作,在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培训、管理等方面持续发力,抓实“四个强化”,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人民陪审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强化协同配合抓实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成立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与县司法局、县公安局配合协作,依法按照选任程序选优配强人民陪审员。截至目前,148名人民陪审员中,女性71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110人,50岁以下84人,69名来自镇街基层,陪审员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来源更加广泛,性别比例、职业分布进一步平衡,学历层次、年龄结构日趋合理,代表性显著增强。
强化机制建设推动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
根据专业背景、个人特长等因素,分组建立人民陪审员资源库,建立随机抽取与特长优选相结合的参审机制,确保每名人民陪审员平等参与案件审理,鼓励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并独立发表意见,有力提升参审质效。2024年,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439件,其中民事案件45件,刑事案件342件,行政案件52件,有两名陪审员参审的案件394件,七人合议庭参审案件3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81.35%,人民陪审员实质性参审水平明显提升。
强化培训教育提升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
针对新任选人民陪审员,组织开展涵盖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审判程序、证据规则、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方面的岗前培训,帮助其初步掌握陪审履职的基本技能和知识。定期举行技能培训和业务指导,常态化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座谈交流等活动,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能力和业务水平。2024年以来,开展各类培训、庭审观摩、案例研讨等近40次,岗位培训率达100%,实现人民陪审员参训全覆盖。
强化考核管理进一步提升审判工作质效
严格执行人民陪审员考核评价机制,采取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个人陪审业绩档案,重点对陪审案件数量、审判纪律、庭审规范及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表彰奖励和提请任免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2024年以来,实现陪审工作“零失误”,听取人民陪审员意见建议31条,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制定审判管理制度5项,有力促进法院判决更加科学合理,有效推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山东省济宁市梁山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