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菏泽中院一集体被授予“菏泽市巾帼文明岗”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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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法院在全省法院“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中荣获佳绩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练勇​​​​)近日,山东省法院下发决定,对全省法院“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进行命名。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等5个内设机构被命名为“齐鲁天平先锋岗”,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司法为民示范法院”,鄄城县人民法院被命名为“智慧法院”,菏泽市牡丹区人民法院牡丹人民法庭等4个人民法庭被命名为“枫桥式人民法庭”。
 
  为加快推进全省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激励全省法院干警新时代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省委省政府同意,2023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示范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菏泽法院认真落实全省法院创建示范活动工作部署,精心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测评体系,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突出政治引领,坚持能动司法,保障中心大局,服务人民群众,司法作风明显改进,司法水平显著提升,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下步工作中,菏泽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讲政治、顾大局,促公正、提效率,重自律、强队伍”的总体要求,坚持能动司法,按照“一一五四一”工作思路,以加强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突出“服务中心大局、践行司法为民、狠抓提质增效,深化改革创新、打造过硬队伍”五项重点任务,强化“理念更新、机制完善、基础夯实、数字赋能”四个保障,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努力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菏泽实践。(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