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命名“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决定》,青岛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四项创建”示范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全市法院共有12个集体分别被命名为“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命名为全省“智慧法院”;黄岛区人民法院被命名为全省“司法为民示范法院”;青岛中院刑一庭、知产庭、执二庭,城阳区人民法院行政庭,胶州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平度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被命名为全省“齐鲁天平先锋岗”;市南区人民法院云南路法庭、市北区人民法院海琴法庭、即墨区人民法院蓝村法庭、平度法院开发区法庭被命名为全省“枫桥式人民法庭”。
青岛法院和全体干警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巩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聚焦“政治统领、提质增效”主线,坚持“巩固深化、创新提升”导向,紧扣“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以“齐鲁天平先锋岗”“司法为民示范法院”“智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为榜样,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强化担当作为,狠抓工作落实,奋力推动全市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青岛实践做出更大贡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