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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中院高效执行成功化解26件涉民营企业案件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希玉)两级法院联动出实招,善意文明促“双赢”。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高效执行成功化解26件涉群体民营企业案件,“放水养鱼”为被执行人赢得战胜危机窗口期,“速执+担保+和解”最大限度避免强制措施附带损失,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聊城市某工程总公司是公路施工重点企业,近年来承建项目利润超过7亿元,但因承建项目资金拨付迟延,拖欠下游参建、材料、服务等中小企业资金较多,在全市已进入执行程序案件有26件,涉及4个基层法院,总标的额达4000余万元。工程总公司账户及资产多轮查封,其职工因工资停发、社保未能及时缴纳等问题多次上访。作为申请执行人的20余家中小企业受资金断链影响步履维艰。
 
  收到有关材料后,聊城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延杰立即召集分管副院长、执行局局长研究应对方案,要求中院执行局结合省法院行动方案制定工作计划,站在维护全市社会稳定和经济稳健发展的政治高度,坚决打赢“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第一仗”。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昌文,执行局局长马国栋逐案研究执行计划,并决定在执行难度较为突出的东昌府区法院2起合同纠纷案件打开“突破口”。
 
  一是府院联动保障民生。针对被执行人职工众多的现实问题,刘昌文副院长在参加市政府调度会期间详细介绍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有关情况和执行工作有关政策,先后3次与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沟通职工工资保障、社保缓交等问题,协调东昌府区法院对被执行人工资、社保账户进行甄别排除,为企业和职工吃下共渡难关的“定心丸”,为后续工作开展赢得空间。
 
  二是精准发力案结事了。针对被执行人聊城市某工程总公司到期债权相对人多为国资平台或国有企业的现实情况,刘昌文副院长、马国栋局长分别与发改委、国资委沟通化解措施,带领两级法院执行干警分别到次债务人公司进一步确认债权、释明法律后果,督促债务人按时结清工程款项。执行通知书下达2日内,两家次债务人企业足额缴纳190余万元案款,东昌府区法院则开通“绿色通道”予以当天过付。作为申请执行人的两家中小微企业在经营困境中得以盘活资金,对两级法院执行效率赞不绝口,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实现了“一案双赢”。
 
  三是一案一策全面攻坚。在充分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聊城中院继续强化个案分析研判,分三类推进被执行人聊城市某工程总公司24件未结案件化解:足额查封保全案件导入速执程序,快执快结;被执行人提供有效担保的5案,达成分期履行和解协议;剩余案件由次债务人提供担保。目前,各申请人同意解除被执行人基本账户冻结以保障企业正常运转。
 
  为贯彻落实省法院“助力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执行行动部署要求,聊城中院立足“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指挥协调枢纽作用,抓服务保障、抓一线督导、抓典型个案,统筹协调辖区两级法院攻坚步伐,确保专项执行行动顺利推进。(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