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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禹城市司法局用法治手段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引擎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克更)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立足普法依法治理、行政执法监督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强化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力度,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创新法律服务方式方法,以法治政府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优化营商环境新引擎。
 
  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建立“亲”、“清”政企关系。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对涉企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特别是对涉企行政处罚行为的监督。重点围绕资源环境、安全生产、知识产权等执法任务重、群众关注的领域,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违法行为,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营造良好的行政环境。
 
  二是实施精准普法,营造法治化营商氛围。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公职人员普法考试制度,提高政府普法与依法治理水平。强化普法阵地建设,发挥乡镇、村居法治文化广场、九一宪法主题广场、徒骇河湿地公园法治微景观、实验中学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作用。结合受众特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营造全社会法治化营商氛围。
 
  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印发《关于“律师服务百家民营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引导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法治报告、法律讲座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拓宽劳动者维权渠道,依托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立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解答法律咨询、受理和初审法律援助案件申请。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置“民营企业综合法律服务”窗口,受理企业法律诉求。成立禹城市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服务中小民营企业,依托商会调委会设立“企业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帮助职工维权。
 
  四是深化“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简化办理流程。做好规范性文件和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最大限度为企业松绑减负。2018年以来,清理涉及产权保护的规范性文件40件,其中继续有效11件,已废止或失效26件,已修改3件。取消本级设定证明事项1项,保留上级设定证明事项24项,推进落实证明事项承诺制。印制法律援助和公证事项“一次性告知清单”,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落实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落实46项“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对申请救济金、低保、给付赡养费、抚养费和遗产总额5000元以下的小额继承公证实行免费办理。
 
  五是加强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对26个行政执法部门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队伍法治水平。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公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服务队伍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举办“禹城市律师业务能力提升和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培训班,全体律师和65家民企负责人参加,服务精准,收效良好。(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