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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菏泽一法院:“司法确认+强制执行”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近日,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一面印有“真心为民办事,倾心替民解忧”字样的锦旗和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收获了满满褒奖。这是区法院利用“司法确认+强制执行”模式成功执行的系列劳务合同纠纷案。
 
    案情回顾
 
    事情回归到2022年,原告孔某等13人与被告游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经定陶区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后,游某同意限期给付孔某等13人劳务费共计20余万元。但是,游某在限期内未履行,期限届满后,孔某等人多次催要,游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付。于是孔某等13人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采用“双线并行解题策略”,一方面集中查控,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广泛查询被执行人游某的银行存款、网络资金、车辆、房产、证券、税务等信息。另一方面主持协商,执行法官引导双方面对面进行有效沟通,对被执行人游某进行释法明理,督促其积极偿还工资款。
 
    协商过程中,游某表示其也想主动履行义务,但因为其财产全部投入到工地上,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未与其结算,才导致其没有能力支付工人工资。希望申请人也能够理解其难处,目前他已协调房地产开发公司已同意把一套抵付的住宅房进行出售,待出售房产房款一经到位便立即支付工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为尽快使农民工拿回自己的辛苦钱,在购买人缴纳了购房款后,法院充分发挥执行协同机制作用,多次联系房地产开发公司、房产服务中心主管人员,经由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房产服务中心审批,将20余万元商品房预售资金以退房款的名义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考虑到被执行人积极配合法院工作,愿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应被执行人承担的执行费,13名申请人均同意承担一半,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孔某等13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工资,让农民工的辛苦钱没有打水漂。
 
    借鉴运用
 
    听说13名工友通过申请执行拿到了工资,2023年4月,郝某等11名申请人也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有了前期成功的执行模式,法院依法迅速将剩余的购房款扣划并按比例分配给11名申请人,针对剩余欠款,双方达成分期还款协议,至此,11件执行案件顺利达成执行和解。
 
    安定陶城
 
    随着一件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执结,使申请人顺利拿回了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切实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下一步,定陶区法院将深入推进“一四三四”执源治理工作模式,不断在工作中提高创新实践意识,执行中强化善意文明理念,用心用情化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高质量的司法保障。(山东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