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何博伦)欣逢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成立35周年之际,捷报传来,振奋人心!通化县人民法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凭借扎实的工作成效、突出的责任担当,荣获“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金珍玉同志,以初心践使命、以实干显担当,荣获“吉林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这份荣誉的取得,是吉林省关工委、市县关工委及院党组悉心指导、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体关工委成员凝心聚力、奋力拼搏的成果,更是对通化县法院关工委长期以来深耕关心下一代事业的高度认可与充分褒奖。
一直以来,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坚持以党建带关建,将党建引领贯穿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法院审执职能,秉持“保护、教育、关爱”工作理念,构建起“党委领导、关工委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用心用情用力为青少年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工作中,关工委充分发挥法院司法专业优势,深化“院校共建”模式,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爱心捐赠等形式,结合真实案例讲解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校园欺凌等法律知识,让法治种子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近五年来,累计开展普法进校园、社区宣讲等活动90余次,帮扶困境青少年20余人,捐资助学超万元,用实际行动传递司法温情。同时,注重挖掘“五老”优势,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推动老青互动、红色基因传承,形成了独具法院特色的关工工作品牌。
作为关工委常务副主任,金珍玉同志始终坚守一线、恪尽职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身关心下一代事业。她主动担当作为,牵头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牵头开展各类关爱帮扶和普法宣传活动,深入走访困境青少年家庭,精准对接需求、细化帮扶举措;她扎根基层、默默奉献,用耐心、细心和爱心,倾听青少年心声、守护青少年成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先进工作者的责任与担当,成为全体关工委成员学习的榜样。
荣誉加身,既是鼓励,更是鞭策;初心如磐,方得始终。此次荣获省级先进,是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工作的新起点,更是新的责任与使命。今后,通化县法院关工委将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深化党建带关建工作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创新举措,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质效;全体关工委成员将以金珍玉同志为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发挥司法职能优势,深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关爱帮扶工作,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推动通化县关心下一代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供稿: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