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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面临哪些惩戒措施?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失信联合惩戒措施是《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暂行办法》的“牙齿”。一旦被列入名单,人社部门将把用人单位名单转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贷款、市场准入、税收优惠、评优评先、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联合惩戒,最长期限可达3年。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康伟伟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