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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法治带头人”尹承荣:以法治护航产业振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张令广 王振 周玲玲)尹承荣是东阿县牛角店镇黄起元村的党支部书记,也是村里的“法治带头人”。黄起元村以牛奶草莓闻名遐迩,从2009年开始发展草莓产业至今已有13个年头,从最初的22个大棚发展到如今的312个大棚年产一万二千吨,靠的不仅是勤劳和技术,还有良好的法治环境。
 
  办事依法,规范化经营
 
  黄起元村创办东阿县连发果蔬专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植,尹承荣作为法定代表人始终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制定制度、管理运营。在建设大棚及草莓种植发展过程中,始终秉持着契约精神,在建设与销售之前,他会主持签订正式的合同协议;大棚建设不符合标准的,他会帮助农户监督施工方整改;大棚建设完毕验收合格的,他会督促农户及时与施工方结清工程款;草莓采摘、销售中遇到矛盾纠纷,他会主动靠上出面调解;遇到调解不成的情况,他会帮助农户联系法律顾问,引导诉讼。疫情发生以来,尹承荣本着依法办事的原则,一手解近忧,一手谋远略,在主动取消举办草莓文化节的同时,与线上平台签订合同,为农户开拓线上销路,农户综合收入不降反增。
 
  主动学法,法治化治理
 
  “装满钱袋子靠的是劳动,保护钱袋子靠的是法律!”尹承荣说,“要想让村里的产业长远发展,必须要让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尹承荣深知草莓产业发展的方方面面离不开法治的保障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他有空就会在网上自学法律知识。2021年5月,得知司法所要开展“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尹承荣积极报名,主动参加培训。经过几轮专题培训,他表示,“以前都是自己看,也不知道学对了没有,遇到棘手的问题自己信心有些不足,现在经过培训,以后在工作中就有了更足的底气。”现在,尹承荣经常与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合,在村里共同开展法治宣传,特别是针对《民法典》《乡村振兴促进法》以及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与草莓种植产业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他走田间进大棚,把法律知识送到农户的手中,在提升村民法治素养的同时也提升了村居依法治理的效度。
 
  化解矛盾靠法,专业化调处
 
  在村民生产生活中难免遇到矛盾纠纷,尹承荣作为村干部和“法治带头人”是调处这些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在化解矛盾纠纷时,法律法规是尹承荣处理问题的最根本遵循。村里甲某与乙某口头协议甲某承包乙某的土地投资建设草莓采摘大棚,承包期至乙某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日期,大棚建成1年后,乙某在外打工的儿子回村创业,要求甲某归还土地,双方产生纠纷。尹承荣得知此事后,主动对此事进行调解,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对双方进行多次劝说,同时进行多方协调帮助乙某儿子寻找合适的土地。最终甲某适当提高承包费用,乙某同意与甲某补签书面合同,乙某儿子承包了附近丙某的土地进行大棚种植,矛盾得以顺利化解。
 
  尹承荣在积极调解平息事态的同时还注重以案释法,结合矛盾纠纷的特点和法律适用向引导村民学习法律知识、规避类似风险。通过他的不懈努力,村民养成了主动学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律意识,在黄起元村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用法治护航草莓产业做大做强。(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