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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由职业者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吗?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允许自由职业者为自己缴纳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康伟伟 李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