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以享受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可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有两类: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含伤残津贴在内的相关待遇;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作者:山东省济宁市汶上县人社局 曹丽丽 侯胜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