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月 孙珍)为切实保障特定职业人群工伤权益,进一步分散各类从业单位工伤风险,山东省曲阜市人社部门在全省率先开展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为超龄人员和实习学生等特定从业人员撑起“工伤保护伞”。
“我今年56岁了,退休后在酒厂干点活补贴家用,车间经理告知我,已经为我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这下又多了一重保障,可以安心工作了!”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公司的孔女士欣慰地说。
近年来,曲阜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不断增长,但超龄人员、实习学生、家政服务人员等人员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像孔府家酒有限公司这样的企业,以销售和生产人员为主,员工需要长时间从事外勤工作或经常接触生产设备,工作风险较大,其工伤保障需求非常迫切。
曲阜市人社部门坚持稳妥有序、逐步推开的原则,找准改革的发力点和突破口,将4类特定从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保障。据悉,4类特定从业人员具体为:在从业单位工作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不超过70周岁人员(包括已经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年满16周岁的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实习学生,包括签订三方实习协议或经学校批准自行到实习单位的实习学生和从业单位使用的勤工助学学生,在见习单位(见习基地)见习人员;在住院医师等规范化培训期间的医学在读研究生;在家政服务机构从业的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且与家政企业签订服务协议的人员)。
“按照属地管理和自愿参保原则,从业单位可自愿在参保地为其招用的特定从业人员办理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参保后从业单位应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特定从业人员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待遇与法定参保职工相同。”据曲阜市人社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
目前,曲阜孔府家酒业有限公司已为18名超龄人员和1名实习学生按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山东春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已为9名车间流水线工人等超龄人员参保,实现特定从业人员参保的良好开局。(山东省曲阜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