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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鱼台人社局深入辖区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盈盈)为做好夏季高温天气劳动者权益保障,强化用人单位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主体责任。近日,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社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夏季高温天气劳动保护专项检查活动,对用人单位作息制度、防暑降温措施、高温津贴发放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全力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深入高温作业岗位现场,重点检查了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单位。工作人员采取与企业负责人座谈、随机询问职工的方式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督促用人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劳动保护标准,科学制定防暑降温方案,全面做好高温天气下农民工的劳动保护工作。
 
  人社部门提醒广大用人单位,高温天气期间,企业要做好高温天气期间的生产组织和管理,超高温时段严禁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当日应当停止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至40℃以下,全天户外露天作业时间不得超过5小时,11时至16时应当暂停户外露天作业;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至37℃以下,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户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加点。按照山东省有关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300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80元的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且不得用清凉饮料等冲抵防暑降温费。
 
  下一步,鱼台县人社局将持续加大夏季高温劳动保护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力度,加强与应急管理、卫生健康、工会组织等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东省济宁市鱼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