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梁山水泊街道开展“反邪宣传进社区 同心聚力筑平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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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陈香莲)为充分发挥法治力量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在第10个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群众深刻把握我国新发展阶段生态文明建设总体要求,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伟大实践。
 
  6月4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依托院企联动机制,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前往金沟岭林场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由林场场长带领法院干警深入林区现场科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特别是堪称“植物界大熊猫”的东北红豆杉,此树已有约2500年的历史,植株高达30米。东北红豆杉的医药价值尤为珍贵,不仅对肾病、肠胃病和、糖尿病有特殊的疗效,也是治疗转移性卵巢癌、乳腺癌的抗癌药物。与此同时,场长向大家介绍了山林中还有黄菠萝树、臭松、水曲柳等诸多珍贵植物,这些植物有助于维护和促进生态系统的健康与稳定。参观后,法院干警为林场职工重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林场职工关心的法律问题,提供了贴心的答疑解惑服务。
 
  此次普法宣传活动,不仅拓展了林场职工的法律知识,还帮助解决了大家的疑惑和难题,同时,借由场长对植物的细心介绍,进一步拓宽了法院干警的视野。
 
  6月5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民事审判团队前往社区和物业服务公司,为社区工作人员和广大居民送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律宣讲课,课程主讲人从世界环境日的由来、意义,再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总则、监督管理、保护及改善环境、防止污染和法律责任等几方面问题,逐一进行了深度的讲解和展示。
 
  通过世界环境日主题宣讲,向社区工作人员及居民群众广泛宣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意义,以及污染物对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严重破坏,倡导大家自发保护环境,减少有害垃圾和污染物的随地乱扔和排放,从身边小事做起,为我们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减轻负荷。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将坚持贯彻生态文明理念,积极延伸司法职能,主动深入企业、社区、群众中宣讲法院在环境资源保护领域的工作情况,切实发挥司法对林区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的服务和保障作用,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为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法治力量。(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