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张庆利 孙晓云 梁锡芝 咸继林)近日,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姜楼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咸继林在排查矛盾纠纷过程中成功调解了一起山羊被撞纠纷,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某日,姜楼镇某村村民甲某傍晚放羊回家,赶着羊群过公路时被迎面过来的小轿车撞伤了5只怀孕的母羊。甲某拦下轿车车主乙某,乙某辩解:“我属于正常行车,都怪对面的大车开远光灯,导致我看不清路,所以才不小心撞上你的羊。再者,你赶着羊群在公路上行走也有不对的地方,这样很容易发生事故。”甲某说:“不管如何,反正我的羊是你撞的,这是事实。撞了就得赔钱,你不赔,我只能叫交警过来处理。”交警赶到现场勘察后,无法确定事故责任划分,便提出让双方自行调解。
两人争吵的一幕,正巧被专职人民调解员咸继林看到。在了解完事情经过后,他立即上前对两人进行调解。咸继林对乙某说道:“在有远光灯照射的情况下,应当缓慢行驶,而你却能直接撞伤5只羊,说明你的车速过快。对于此次事故,你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随后,咸继林又单独对甲某说道:“乙某确实负有赔偿的责任,但他前面说的话也有一定的道理。要不你们二人各退一步,你让让价,让乙某把你这些受伤的羊都买下来,这事就算过去了。”
最终,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协商,双方达成一致协议:
乙某以10600元的价格购买下甲某5只受伤的母羊,双方互不追究彼此责任,这场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司法局姜楼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