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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化解“执行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徐瑞颖)智能化、信息化无处不在的融入如今的社会,潜移默化的改变我们的生活,如今的法院也是离不开智能化、信息化。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利用“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一键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点点鼠标“一键冻结”,就可以实现不用东奔西跑就能够查询、冻结、扣划,大大提高执行工作效率。
 
  案情简介:
 
  牟某与刘某婚姻家庭纠纷一案,刘某不履行法律文书生效内容,申请人牟某要求被执行人刘某支付房屋价款的一半45000元,请求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强制执行。执行局接案后,第一时间利用网络总对总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查到被执行人刘某银行卡里有可执行的执财产后,第一时间进行线上冻结后,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冻结裁定、扣划裁定,并告知被执行人刘某,已经冻结了他银行卡的财产,被执行人刘某知道后非常配合执行干警的工作,此案件已经全部执行完毕。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网络总对总查控系统,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冻结,有利于执行案件高效率执结,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行利器”,是把“纸上胜诉执行”转化为“账上真金白银”的有力保障。
 
  “总对总”网络查控的优势
 
  (1)省时省事。传统模式下,需要执行员双人、双证到银行柜台办理查询、冻结,人力成本高,覆盖范围窄,执行效率低下,现如今官只需在办公室轻点鼠标,就可查询被执行人在全国多家银行的存款信息,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存款,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执行效率,并能够及时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财产,有效打击转移财产等逃避执行行为,改变“执行难”的局面。智能查询已成为执行法官的“千里眼”“顺风耳”,是执行工作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是化解“执行难”的锋利武器。
 
  (2)反馈结果清晰。执行案件流程系统网络查控节点下设两种模式,点击“总对总”,查控范围一目了然,包括全国各大银行、不动产、车辆、证券、保险、支付宝等,一键勾选,一同反馈,使案件承办人在第一时间掌握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快速处置被执行人名下财产及账户存款。(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