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为进一步做好冬季森林防灭火工作,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政协未雨绸缪,坚持防火于未“燃”,主动作为,积极建言献策,筑牢森林防灭火安全屏障。
一是严格责任落实。镇党委政府与全镇各行政村签订防火责任书,要求各村支部书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清做好当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利用村村响大喇叭、公众号、各村微信群、张贴禁火令、悬挂条幅、防火宣传画、入户发放明白纸等方式进行全方位宣传教育,形成森林防灭火宣传浓厚氛围,切实增强全民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是落实网格化管理。实行班子成员包管理区,脱产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山林的网格化管理机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责任人根据分工督促防灭火措施落实,真正做到山有人看,林有人护,火有人控,形成横道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体系,重点部位重点巡护,关键时刻能做到管住人、留住火、守住山。
四是强化责任追究。森林防火,警钟长鸣,要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有火必报”,杜绝“迟报、漏报、瞒报”。对发生火灾险情的案件,由镇派出所介入,严厉进行打击。对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因工作不力,导致出现严重后果的,从严追究责任,绝不姑息。(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