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泽宇)“徐某,咱们一起测量下来,你也看到了,这参土的面积可真没少你,这回你可得尽快还款咯!”
“一定一定,我可没想着抵赖。“
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悉心调解一起涉及参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据悉,原告高某、王某二人在江源租地种植人参,2019年被告人徐某通过朋友联系到二位原告,购买优质参土,19-20年两年期间共计购买参土1660丈,被告虽支付部分货款,但至今仍有大额欠款,一直推脱不予偿还。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迅速对该纠纷展开调查,了解到双方就价款和参土面积无法达成一致,被告一直认为有“缺斤少两”行为,法院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决定以第三方身份上山丈量土地,实地勘测,提供事实依据。
勘测结果证明了原告方诚信买卖,法官和调解员从法律规定和现实情况出发,说服被告同意还款,原告又在价款上作出了一定让步,被告感到惭愧,同意尽快还款,纠纷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法官提醒
自古以来买卖就要讲诚信,诚信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规范,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理念之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正是人之常情。买卖交易中买方应及时履行自己的付款义务,坚守公平交易原则,及时付款,皆大欢喜,拒付拖欠,于法难容。(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