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夏季来临,天气炎热,在溪边、水塘及水库游泳、戏水人员逐渐增多,这其中很多是少年儿童。为防止溺水事件发生,山东济宁泗水县公安局高峪派出所组织民警每天到辖区各涉水地带开展巡逻防护,及时对在水里纳凉人员进行劝离,消除安全隐患。近日高峪派出所及时发现并劝离一名欲下水库游泳的青少年。
8月9日,泗水县公安局高峪派出所照常在辖区西余粮水库巡逻时,发现水库岸边有一男孩脱掉上衣好像要进入水库游泳。见此情况,高峪派出所民辅警立即上前劝阻,要求他立即上岸。
民警给男孩讲解在无救生设施的情况下私自下水库游泳的危险性,对该男孩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其宣传防溺水常识,告诫他今后也不要私自来此游泳,该男孩接受派出所民警的批评教育,并保证不再独自下水游泳。(山东济宁泗水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