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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三强化”做好社区矫正安保维稳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正国 韩芳芳 王少扬)为进一步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采取“三个强化”措施,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一、强化学习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大桥司法所采用集中学习与自主学习相结合的学习方式,组织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开展法治道德教育、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同时,在社区矫正微信工作群中,工作人员会定期转发一些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治及安全知识供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学习,提醒社区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加强自我约束,树立遵纪守法意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努力做一个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二、强化走访排查,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安全隐患。大桥司法所对在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全面摸排,与社区矫正对象、家属、村(社区)责任人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充分了解在矫对象的思想、生活、工作等表现情况,做到走访摸排“无死角”。同时,对再犯罪风险高和感情有矛盾、经济有纠纷、就业无门路、家庭有变故、身体有重病等类型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深入摸排、重点关注,牢牢把握稳控主动权,消除安全隐患。
 
  三、强化监督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对象管控防线。大桥司法所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报到、外出等制度。每天通过山东省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定位排查,对存在定位问题的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微信、钉钉打卡、电话联系等多种方式确定其位置,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同时,严把请销假审批关,对外出目的地风险管控较高的,非特殊情形不批准。对思想状态存在不稳定因素的矫正对象及时进行心理疏导、个别教育,有效减少和避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发生。(山东东阿县司法局大桥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