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李井水)为确保辖区内广大群众的生命安全,切实有效的防范溺水事故的发生,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宣传引导、常态化巡查、追责问责,落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筑牢防溺水安全网。
密织宣传网,提升防溺水“知晓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近年发生的溺水事件案例作为切入点,由党组织书记带头,两委成员、志愿者、网格员协同,走访居民,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防溺水宣传单,在路口、河边及重点场所张贴防溺水告知书,在村庄附近河道和水塘边树立“水深危险,请勿靠近”等字样的安全警示牌,安装监控探头和安全报警器,通过微信工作群、宣传栏、“村村响”广播等平台向群众宣传防溺水规定要求及科普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对防溺水知识的知晓率及安全防范意识。
常态化巡查,筑牢防溺水“安防线”。由党员干部带头动员并协同志愿者、网格员建立防溺水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强对柳沟河、郯新河、窦七河、小墨河、十里长沟等五大河道进行全天候、无缝隙监管巡查,特别加强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重点水域周边的防溺水警示牌和救援设施等情况的排查,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严防溺水事故发生。
强化问责,增强防溺水“防御力”。召开专题工作会,成立防溺水工作专班,实行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以及辖区内各村、各水域包保责任人;成立8个由镇副科级以上干部任组长的督导组,加大日常巡查督导力度,指导村两委成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积极开展各责任区域日常巡查工作。强化问责,对工作被动、危险水域安全警示牌及设施缺失等情况逐一落实整改措施,依据排查结果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增强辖区“防御力”,扎实筑牢防溺水安全网,保障辖区群众的生命安全。(山东省郯城县杨集镇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