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梁冰)“感谢法律援助中心,感谢王律师,不收一分钱就帮我打赢了官司,14万的工伤赔偿款已经给我赔付到位啦。感谢党和政府有这好政策,维护了咱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发出感慨的,正是冠县东古城镇后辛庄村的张先生。7月8日,他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 公平正义 扶贫援助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冠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梁冰和案件承办人王刚律师的手中。
事情还要从2020年10月4日说起,张先生在冠县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工作过程中,被突然倾斜脱落的钩子将左脚砸伤致骨折。公司工作人员将张先生送去冠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但未缴纳任何医疗费用。张先生因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与家人商量后决定采取保守治疗。
出院后,张先生多次要求冠县某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支付医疗费等费用,均遭拒绝。走投无路时,恰逢冠县法律援助中心到乡镇大集上进行法律援助的宣传。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在仔细听取张先生的遭遇后,为其详细讲解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已合法权益的途径,并告诉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请求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案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即可申请法律援助。
张先生回家与家人商量后,决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26日,张先生拿着自已的居民身份证及住院病历、住院费用单据、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冠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办理相关法律援助手续。援助中心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对其免予经济状况审查,随即指派给山东兴鲁律师事务所王刚律师予以承办。
王律师当天就和张先生签订了委托书和委托代理协议相关手续,随后进行调查取证,向冠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申请。该公司不服裁决向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后该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多个审判程序后,最终该公司向张先生支付各项赔偿费用共计14万元。
近年来,冠县法律援助中心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全力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每年受理1000余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各类受援人提供及时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为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