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琪)正值炎热的夏季,为推动防溺水知识入脑入心,时刻保持警钟长鸣,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司马司法所借助集会期间人流较多,向辖区群众及青少年宣传防溺水知识,切实增强家长的安全和监护意识,告诫青少年在假期一定不要下水游泳,严防溺水事件发生。
工作人员发放宣传材料的同时就溺水的多发时段、地点、原因以及防溺水“六不准”等知识向群众作详细问答,并向家长们倡议不要带孩子到不安全、无救护人员、不熟悉的水域游泳,在家长陪同游泳时要做好充分准备,避免溺水事件发生,同时呼吁群众一旦发现孩子独自在水塘及深水池玩耍,一定要上前制止,共同为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出一份力。
此次防溺水安全知识及法律宣传活动,让群众认识到了安全的重要性,同时也提高了青少年的安全意识,为降低溺水事故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司马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