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感化有实效,矫正对象献爱心
——山东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象为兴隆镇中心小学捐赠12000支儿童口罩
山东法制传媒网:(蒋加强)“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我愿意尽我绵薄之力,这也是我应该做的。”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向学校代表说道。5月12日下午,一辆满载12000支儿童口罩的货车到达兴隆镇中心小学门口,车上下来的不是别人,正是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陈某,他曾因触犯法律受到处罚,也曾因违反规定受到批评,但经过兴隆司法所工作人员不懈的努力与坚持,如今的陈某已是“浪子回头金不换”。随着今年疫情形势复杂紧张起来,陈某多次表达想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如今他实现愿望,为校园防疫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今年以来,兴隆司法所在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积极落实金乡县社区矫正管理局要求,开展“一所一德”中华传统文化教育,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搭建“绿色通道”,让管教帮扶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司法局兴隆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