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自3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此法进一步保障了医师合法权益,维护了人民生命健康,也鼓励了医师救助他人生命的积极性。
危险总是在不经意间降临,生与死的距离,往往取决于抢救是否及时那一瞬间,如能在命悬一线时遇到医生出手相助是一种幸运,医生在公共场所敢于自愿实施急救服务,承担了太多的风险,一次被质疑就是对热心的伤害,一次被起诉就是对正义的损害,善意难能可贵,生命无价,可以抛却顾虑义务反顾救人的医师都是值得点赞的!
新《医师法》就是给医生兜底的安全网,是从法律的角度为医生在公共场所出手救人免去后顾之忧,进一步明确治病救人的鼓励态度,豁免其可能要承担的责任,可以让其放下思想包袱,集中精力救人,鼓励其利用专业技能见义勇为,只有卸下医师的心里负担,才能让其放心施救,最大程度地增加公共福祉。
现有法律硬举措可以为医生撑腰,更需要社会的软环境为医生礼赞。(作者:吉林省江源林区基层法院 文姝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