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洪玉芝 吴慧子)3月4日上午,山东省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迎来一位情绪激动的聋哑人涂某,所长洪玉芝热情地接待了涂某。因工作人员都不懂手语,只好通过书写的方式向涂某了解情况。通过询问,得知:涂某2019年多次借钱给莘县的于某,借款数额高达10余万元。涂某多次催要,于某至今未还,现已找不到于某。
涂某向洪所长出示了于某写的借条,支付宝和微信的转账记录,两人的聊天记录等相关材料。根据现有材料 ,洪所长告知涂某:他和于某之间属于民间借贷,要想追回借款,只有通过诉讼的方式。涂某表示自己愿意起诉,但他想在阳谷法院起诉,这样比较方便。洪所长告知涂某:根据《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涂某本人需要到莘县起诉于某。经过洪所长的解释,涂某同意去莘县起诉。考虑到涂某本人残疾 、无固定收入的困境,洪所长建议涂某到莘县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并将他申请援助时,所需要携带的材料一一写在纸上,方便涂某回家准备。经过洪所长耐心细致地沟通交流,涂某对服务结果很满意,在离开司法所时,频繁向洪所长鞠躬表示感谢。
关爱残疾人,不是简单的一句口号,而是要付之于行动,在思想和情感上给予他们关心和慰藉,在实际行动中给予他们帮助和扶持,让他们建立信心,在生活中收货更多的美好和幸福。在今后的工作中,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全体工作人员将进一步把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放在首位,积极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不断提升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山东省聊城市阳谷县司法局西湖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