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朱玉富)11月4日早7点10分,在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城子坡人民医院疫苗接种点,来自艾山街道育才联小罗汉峪村11岁的朱婧蕾正在接种新冠疫苗。
按照山东省济南市两级统一部署,钢城区自11月2日开始为3-11岁人群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病毒疫苗。
积极主动,应接尽接,建立全人群免疫屏障。近期,国内多地和毗邻日照五莲县出现散发病例,并且有明显的家庭和学校聚集性。3-11岁儿童自我防护意识不足,学校(幼儿园)场所比较密集,及时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减少新冠肺炎发病,降低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各位家长请尽快带孩子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建立好儿童人群中的免疫屏障。
接种前监护人需提前了解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相关知识,携带监护人身份证、儿童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口本等)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前往接种点。提前和孩子做好沟通,放松孩子情绪;孩子当天穿宽松的衣服,轻松穿脱,左上臂接种,并避免孩子空腹、劳累、低血糖。接种时儿童接种应由监护人陪同,监护人无法陪同的要委托其他成年人陪同,监护人或被委托人要如实告知儿童健康状况,配合做好健康问询和知情告知,通过医生评估,签署《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监护人如果无法陪同的,被委托人应携带由监护人签署的《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知情同意书》方可进行接种。
目前,新冠病毒疫苗暂不安排与其他疫苗同时接种。如受种者在相近时间内还需接种其他疫苗,应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间隔14天以上。
接种后要在现场留观30分钟,确认没有异常方可离开;如有不适,及时告知医生。返家后:监护人要对接种儿童进行不少于24小时的健康观察;如出现持续不适,应及时就医,并向接种单位报告。家长带领孩子接种疫苗时,要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测体温,规范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尽量避免人员聚集。
合理安排接种点,精准预约。各部门联合全力保障3-11岁儿童的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统一调配医疗资源,现已安排25个接种点开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接种点明细见附表)。具体接种安排区教体局将统一部署。现阶段中小学生周五、周六、周日在街道临时接种点接种(具体接种点位见附表),由学校统一安排接种时间,家长严格按照学校要求用小程序进行预约,不预约不予安排接种。3-6岁的在园儿童由幼儿园统一安排就近儿童接种门诊完成接种(具体接种点位见附表),其他没有入园儿童由接种门诊通知接种。
开展3-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是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措施。监护人及3-11岁儿童可以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作为事由,向所在单位、学校请假,并在完成接种后持接种凭证向所在单位、学校销假。监护人所在单位及儿童所在学校应予以支持,共同促进全人群免疫屏障的建立。(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