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宋付忠 冯永梅)近日,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人大、政协、镇市场监管所、食安办等单位对高桥中心初中、高桥中心幼儿园两家学生食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
本次检查采取不打招呼、突击检查的形式开展,执法人员按照行政执法流程,根据《餐饮服务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以及疫情期间餐饮业防控要求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两家食堂的证照信息公示、从业人员健康监测、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食品留样、明厨亮灶、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食品快检等内容。
经查,高桥中心初中、高桥中心幼儿园的食堂总体情况良好,能按要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堂加工区设置合理,从业人员均持有有效健康证,基本能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以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食品加工、储存、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管理等各项工作,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为:调味料容器无加盖、厨房内摆放私人物品、厨房纱窗破损等。上述问题已于当天整改完毕。
检查组建议,镇相关部门要采取“回头看”等方式继续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督促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高桥镇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