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德卫)近日,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严格落实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防控措施,从严从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确保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提高思想认识,安排部署到位。面对日益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局党组审时度势,迅速做出安排,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和全体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部署工作。
下发工作通知,实施行程报备。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外来人员办理业务须做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对疫情防控各项进行了细致安排。实行职工行程报备制度,提倡全体人员近期非必要不离莘,职工本人及其亲属近期行程尤其是去过、路过中高风险区,一律立即上报,确保精准防控。
强化场所管理,做好自我防护。在局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窗口设置测温扫码仪器,定期做好服务大厅和窗口消杀,全面落实场所疫情防控措施。干部职工出门提倡防疫"三件套",即科学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引导职工近期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大型会议、培训,非必要不聚餐。
推动疫苗接种,加强人群管控。对全系统疫苗接种工作进行统一登记,摸清未及时接种人员的原因,通知职工及时接种疫苗。严格控制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非必要不外出的原则,严格审批程序,减少不必要出行。组织各司法所在依法进行信息化核查的基础上,加密人机分离抽查频次,对有疑点人员进行电话检查,社区矫正科不定时的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电话抽查、实地走访,防止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做好疫情警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告知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控期间的法律风险与法律责任,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对象做好防疫保护措施,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社区矫正对象科学理性应对疫情,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