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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莘县: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顺应群众生育需求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王士瑞)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解决婴幼儿无人照料难题,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挖掘生育潜力的重要举措。今年以来,山东莘县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多措并举、多点发力,促进全县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提质增速和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群众婴幼儿照护服务需求。
 
  建立健全政策体系。出台了《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成立莘县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的通知》,鼓励支持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开设托班,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用水、用电、用热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等支持政策。同时,积极开展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和家庭指导,充分发挥婴幼儿照护服务保育专家指导组的作用,依托家长课堂、孕妇学校等载体,通过亲子活动、入户指导等方式,广泛宣传婴幼儿照护知识,增强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发展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县卫健、教体部门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确定重点发展“托幼一体化”,即在发展模式上重点推进幼儿园与托育一体化发展。一方面,发挥全县现有普惠幼儿园专业资源集聚优势,鼓励支持幼儿园兴办托育机构或者开设托班,增加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效供给。另一方面,在规划建设新的普惠幼儿园时,按照普惠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一体化建设的思路,提前做好普惠幼儿园主体及配套设施的设计,确保新建普惠幼儿园具有托育服务功能,能够提供更多3岁以下普惠托育服务托位。同时,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依法举办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满足群众多元化托育需求。
 
  强化托育机构规范化培训管理。加大托育服务相关政策宣传,全面指导县内托育机构按国家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专业化和规范化建设。5月27日组织部分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园长参加全市婴幼儿照护培训班。县卫生健康局定期组织县内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园长学习国家卫健委《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等,提升了托育机构从业人员业务水平。
 
  积极推进示范机构建设和备案工作。选取3岁以下婴幼儿数量较多、基础设施和师资水平较高的9家托育机构和有托班的幼儿园作为示范机构建设和备案工作培育对象,积极组织参加市县培训,完善相关设施和档案资料,按照托育机构备案流程进行网上备案操作。全县共有专业托育机构2家,举办托班的幼儿园36家(其中公办幼儿园16家),托位数1010个。(山东省莘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