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赵连君)9月3日,山东省枣庄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张成玉一行来我市,为枣庄市首家通过备案审核的托育机构——滕州市韵儿托育有限公司进行授牌。市卫生健康局党组成员、主任科员李宪文参加活动。
近日,滕州市韵儿托育有限公司通过备案审核,成为枣庄市首家。公司位于滕州市善国北路,建筑面积900平方米,设置全日托班3个、半日托班2个、计时托班1个,将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在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基础上,全方位促进儿童成长,并引领带动周边地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生态健康发展。
据悉,托育机构主要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生命全周期服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2019年以来,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印发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关于印发托育机构登记和备案办法(试行)的通知》,明确托育机构应当及时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录托育机构备案信息系统,在线填写托育机构备案书、备案承诺书,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登记证书)、场地证明、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证明及健康合格证明、评价为“合格”的《托幼机构卫生评价报告》、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等备案材料。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山东省滕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