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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沂城宣传“十不”“四要”带头过清新、清洁、清静年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谭庆军)近日,山东沂水县沂城街道印制了3万多张《沂水县禁限放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和文明祭祀倡议书》、《沂水县关于烟花爆竹禁限放的通告》,制作条幅标语100幅,组装了两辆宣传车沉辖区大街小巷向群众广泛宣传动员,切实营造一个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新鲜、环境更优美的和谐大环境。
 
  倡议书主要内容有“十不”“四要”。 “十不”。1、不在明令禁止的时段、区域和公共场所燃放;2、不在深夜、凌晨休息时间燃放;3、不在不利烟尘扩散的气象条件下燃放;4、不在通风条件差的楼道、小巷内燃放;5、不在建筑物内、阳台、小巷、坪中燃放;6、燃放烟花爆竹不妨碍行人及车辆安全通行;7、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文明单位不燃放烟花爆竹;8、不放“开门炮”;9、不放“开业炮”;10、不放“竣工炮”。“四要”。1、要教育所属工作人员发挥示范引领作用;2、要带头并劝阻亲朋好友不燃放、少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主要内容有:1、禁放区域;2、限放区域;3、各有关单位的职责任务;4、危害处罚。(山东沂水县沂城街道社会稳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