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孔令洋)按照省市工作安排,6月13日山东淄博市卫生监督局对高青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此次检查抽取高城中心卫生院、友好医院、丽康医院和东方医院4家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
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执业资质情况、人员资质执业情况、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情况、医疗废物管理情况、消毒隔离措施的落实、预防接种管理、放射卫生管理等。
通过检查,市局高度评价高青县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的监督管理工作。乡镇卫生院和民营医院做为最接近人民百姓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要知法懂法自觉守法,切实增强依法执业意识,提高服务水平。(山东淄博市高青县卫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