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梁山水泊街道开展“反邪宣传进社区 同心聚力筑平安”活动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卫生 > » 正文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召开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情况通报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原标题:山东集中检查定点医疗服务机构:每10家机构就有1家有问题
 
  8日下午,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召开全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情况通报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专项行动中有1025家定点医疗机构、1335家零售药店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处理,从被检查机构的总数来看,每10家定点服务机构就有1家存在问题。
 
  省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查处的案件来看,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呈现出涉及面广、形式多样、隐蔽性强等特点。专项行动期间,因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定点医疗机构1025家、零售药店1335家、参保人员219人。被处理的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分别占被检查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数的13.90%、12.56%。
 
  检查中发现的欺诈骗保违法行为形式也五花八门。有的参保人员明目张胆地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变相分解收费、重复收费、套用项目收费;有的定点零售药店将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的资金转入该药店会员卡,并且可以购买日用品等非医保产品,不仅限制了参保人员的购药选择权,也改变了医保资金的用途。
 
  此外,各类欺诈套取、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强、危害性大。有的医院诱导农村老年居民住院治疗,治疗老年慢性病、骨关节疾病,名为治疗、实为疗养,背离了医保“保基本”的理念,游走在政策的“灰色地带”。
 
  省医保局提醒全省定点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和广大参保人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避免触及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红线。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严禁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严禁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严禁将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严禁为不属于医保范围的人员办理医保待遇;严禁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严禁挂名住院;严禁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骗取医保基金。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不准盗刷社保(医保)卡,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不准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保基金;不准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不准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参保人员切忌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切忌将本人的社保(医保)卡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社保(医保)卡冒名就医;切忌非法使用社保(医保)卡,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发现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存在上述欺诈骗保行为的,可以直接向市县医保部门举报,也可以向省医保局举报。山东省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行动举报投诉电话如下: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0531-81915896
 
  济南市0531-68966610
 
  青岛市0532-85751052、85781702
 
  淄博市0533-3160851
 
  枣庄市0632-3075051
 
  东营市0546-6378792
 
  烟台市0535-6917076
 
  潍坊市0536-8102808
 
  济宁市0537-2937937
 
  泰安市0538-6993969
 
  威海市0631-5198110
 
  日照市0633-8866195、8866051
 
  莱芜市0634-6217178
 
  临沂市0539-8128186、8600780
 
  德州市0534-2636571
 
  聊城市0635-2189177
 
  滨州市0543-3162593
 
  菏泽市0530-5367176
 
  大众网济南1月8日讯(记者 樊思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