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军 赵百波)为保障师生饮食安全,9月3日,山东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中心小学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校食堂检查食品卫生安全。
检查组对食堂进行了一丝不苟、全面细致的检查,重点查看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存储、索证索票、清洗消毒、用水卫生等,并对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询问。
检查后,对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提出几点要求:一要提高认识。食品安全重于泰山,一刻不能放松,千万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管理;二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下发文件中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要求逐项落实;三要加强业务学习,从安办、总务处负责人到食堂的安全管理员、食堂经营负责人都要熟记食品安全的业务知识,严防各类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让广大师生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山东淄博市高青县芦湖街道中心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