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义务,共建诚信社会
一、什么是“执行”?
“执行”是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程序。当债务人未主动履行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时,权利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等强制措施,确保法律文书的内容得以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
1.财产查控:法院可依法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
2.信用惩戒: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俗称“老赖”),限制高消费(如乘坐飞机高铁、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等)。
3.司法拘留、罚款:对恶意逃避执行、转移财产等行为,可处15日以下司法拘留或罚款。
4.刑事责任:构成“拒执罪”的,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
三、典型案例警示
案例:张某因借款纠纷被法院判决偿还李某欠款,但张某长期隐匿财产、拒不履行。法院经调查后,依法查封其名下车辆并拍卖,同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最终张某因出行受限、社会信誉受损,主动联系法院履行义务。
提醒:逃避执行不仅损害他人权益,更会让自己付出更大代价!
四、如何配合执行工作?
1.主动履行义务:收到执行通知后,请及时联系法院或申请人协商履行方案。
2.如实申报财产:被执行人需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不得隐瞒、转移。
3.积极沟通解决:如对执行有异议,可通过法律途径提出,切勿采取对抗行为。
作者: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苗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