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解纷!
法庭依托乡镇综治中心调解阵地化解民间借贷“人情账”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源)民间借贷纠纷是基层高发的民事纠纷,不少案件发生在亲友、邻里之间,普遍存在证据留存不规范、当事人情绪容易对立激化等情况。为切实打通群众化解矛盾“最后一公里”,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法庭主动融入乡镇社会治理格局,在辖区各乡镇综治中心设立调解室,构建起一站式受理、多元化解纷、全链条闭环的民间借贷纠纷化解机制,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群众家门口。
近日,依托乡镇综治中心调解阵地,三源浦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朋友间的借贷纠纷。小陈与小张夫妇是多年好友,2019年2月,小张夫妇因资金周转及日常生活开支需要,向小陈借款3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期限。还款期限过后,经小陈多次催讨,小张夫妇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还款义务,一直未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多次索要无果后,小陈选择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联合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官结合案件事实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厘清双方权利义务;综治工作人员立足乡土人情,从邻里交友、现实处境角度辅助开展思想疏导。法理与情理双向发力,循序渐进消融双方对立情绪,逐步消解彼此心里隔阂。念及多年交往情谊,小陈自愿作出让步,同意给予小张夫妇充足的还款缓冲期限,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无需当事人来回奔波法院,就在乡镇综治中心完成全部调解工作,既高效解决了债务争议,也最大程度修复了双方的人情关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个案的高效化解,正是三源浦法庭做实基层解纷工作的生动缩影。法庭打通综治调解与司法程序的衔接通道,落实现场调解、当场确认、快速生效工作模式。对于调解达成合意的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可直接在综治中心申请司法确认,无需重复立案、往返法院,调解协议即刻具备法律强制执行力,缩短群众维权时间、降低维权成本。同时,针对恶意拖欠、调解无果的复杂案件,及时转入诉讼程序办理,做到调解求实效、诉讼保效率,实现柔性调解与刚性司法有机互补。
下一步,柳河法院将持续做强做实“法庭入驻乡镇综治中心”联动模式,不断优化调解流程、细化联动举措,持续提升基层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能力,以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护航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