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王静)“孩子最近总生病,是身上带灾,得破一破。”
当家里孩子生病总是不见好,心急如焚的家长听到这样的话,是不是也容易乱了阵脚?
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就调解了一起因迷信“破灾”引发的欠款纠纷,老人为给孙子消灾向“大师”支付万元后未见效要求还钱,对方写了欠条却拒不返还,法院依法调解促成钱款返还,切实守护群众财产权益。
案情回顾
2024年6月,刘某的孙子因肚子疼一直不见好,经人介绍,刘某找到了自称能够“看事消灾”的孙某。孙某声称孩子身上有“灾星”,需做法事“破灾”方能化解。刘某信以为真,当即交给孙某“破灾费”500元。但紧接着孙某提出光作法还不够,还要拿钱“压佛堂”,刘某又分几次转给孙某共计1.5万元。后来,孙某又提出让刘某继续交一部分“压佛堂”钱。一系列的事情不禁让刘某产生了怀疑,故决定停止所谓的“破灾”,要求孙某返还此前压在佛堂的全部款项。面对刘某的追讨,孙某给刘某出具了欠条,约定于2025年5月底返还。到了还款时间孙某一拖再拖,迟迟不归还欠款,故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返还1.5万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向双方了解案情,刘某倾诉了自己的经历。承办法官明确向孙某指出,利用封建迷信手段收取他人财物既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法律上也因其违反公序良俗而不受保护。且其出具的欠据已经在双方之间形成了明确的债权债务关系,其依法负有返还的义务。最终,孙某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和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孙某于15日内返还刘某已交付的1.5万元。
法官说法
当时孙某出具借条承诺还款,故本案仅针对民事诉讼的还款事宜进行审理裁判,若后续发现涉案行为涉嫌刑事犯罪,刑事部分将另案处理。封建迷信活动违背科学,不仅会误导群众,还可能引发各类纠纷,损害合法权益。在此,特别提醒:
一、崇尚科学,生病及时就医。切勿轻易相信所谓的“大师”“破灾”等迷信说辞,而耽误治疗的最佳时机;
二、提高警惕,谨防迷信诈骗套路。以所谓“压佛堂”“开光费”等名义反复索要财物,是诈骗的常见套路,切勿上当受骗;
三、留存证据,依法理性维权。若不慎陷入此类纠纷,应注意留存转账记录、聊天记录、收据等各种证据材料,必要时及时向法院起诉。同时,如发现涉嫌刑事犯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供稿: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