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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典护水源 法治润民心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肖金贺)青山巍巍,碧水潺潺。在广袤的原始森林深处,清冽的泉阳泉汩汩涌动,这里不仅是优质天然矿泉水的水源地,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沿阵地”。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两会”精神,推动《生态环境法典》正确实施,将法治精神播撒到绿水青山之间,近日,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组织干警深入泉阳泉水源地,为泉阳泉工作人员送上了一堂生动务实的普法宣传课。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们将普法课堂“搬”到了水源地一线,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关于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环境法律责任等关键条款,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针对泉阳泉作为饮用水生产企业的特殊性,干警重点讲解了法律对水源保护区的特殊规定以及企业日常环境管理中需要留意的法律义务,引导企业从“被动遵守”向“主动守护”转变,共同筑牢水源保护的法治屏障。
 
    “水源地保护不仅是企业的社会责任,更是法律划定的红线。《生态环境法典》为我们的生产行为提供了更清晰、更严格的指引。”泉阳泉的一位管理人员在听完讲解后深有感触。互动环节中,企业员工就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水处理、周边生态维护等具体问题踊跃提问,干警们一一耐心解答,用“身边事”解读“大法规”,让原本晦涩的法条变得通俗易懂。
 
    《生态环境法典》的颁布实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下一步,抚松林区基层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创新普法形式,通过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林区等多种方式,推动法典精神深入人心,让法治成为守护绿水青山的坚实力量,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贡献法院智慧与担当。
 
    青山不语,法治有声。在这片孕育清泉的土地上,抚松林区基层法院用行动诠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让法治的清泉与自然的甘泉共同流淌,润泽一方沃土,守护万家安康。
 
    供稿:吉林省抚松林区基层法院